2018年5月4日星期五

麗江的旅遊從業者們,麗江新頒的這一系列新措施你真的瞭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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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周刊

為瞭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切實保障旅遊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實現旅遊市場升級,今年4月起,麗江市旅發委頒佈出臺瞭一系列的新措施。

《麗江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旅遊違法違規違約行為有獎舉報制度》

為保障旅遊者、旅遊經營者及旅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鼓勵社會公眾依法舉報旅遊違法違規違約經營行為,加強旅遊市場監督管理,健全麗江市旅遊市場綜合整治工作協調機制,根據法律法規,結合麗江旅遊管理實際,麗江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制訂瞭《麗江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旅遊違法違規違約行為有獎舉報制度》,並於4月1日起施行。

此外,4月1日起還實施瞭《麗江市旅遊星級飯店、特色民居客棧經營與服務自律管理積分量化考核細則(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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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旅遊違法違規違約行為有獎舉報制度》規定,舉報受理范圍包括:

一、經營者無證照經營、證照不全、非法轉讓經營資質,或無資質人員從事旅遊經營活動的行為;

二、經營者未按所批準經營范圍、地點經營的行為;

三、經營者未按約定合同內容提供服務;

四、經營者向不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

五、經營者為獲取利益而進行的商業賄賂或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

六、經營者低於省、市旅遊誠信指導價經營旅遊的行為;

七、經營者發佈、銷售“不合理低價遊”產品及虛假宣傳的行為;

八、旅行社及司陪人員強迫或變相強迫、誘導消費的行為;

九、其他旅遊違法違規和違反行業自律經營行為。

同時《制度》還規定,按照案件性質和違法違規程度,分為三類獎勵,最高給予舉報人3000元獎勵。該制度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至2019年3月31日。

《麗江市旅遊星級飯店、特色民居客棧經營與服務自律管理積分量化考核細則(試行)》

將在麗江市、縣(區)旅遊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委托授權麗江市誠信旅遊服務質量監理公司、旅遊協會星級飯店分會、古城星級特色民居客棧協會負責具體的積分量化考核工作,由市旅遊協會進行匯總發佈,並納入麗江市旅遊“紅榜”、“黑榜”。年度內量化考核積分在本行業內排名前五名的一至三級旅遊星級飯店、特色民居客棧評定為“年度優秀旅遊企業”,給予免於當年度星級復核;四五旅遊星級飯店、特色民居客棧經考核評定為“年度優秀旅遊企業”,上報省級星級評定機構。

無論是已經實施一年的“紅黑榜”,或是今年4月剛實施的星級飯店、特色民居積分量化考核細則以及違法違規違約行有獎舉報制度,其目的都是為瞭保障旅遊者、旅遊經營者及旅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鼓勵社會公眾依法舉報旅遊違法違規違約經營行為,促進麗江旅遊轉型升級。而小編也瞭解到,在今後的工作當中,旅遊主管部門還打算將細則的實施擴展到各景區景點、旅遊車公司等各旅遊行業。

(記者: 黃琪茜 戴汝傑,圖片來源於網絡)

責編:和寶其 曹金蓮 楊俐娜

主編:張麗瑤編審:梁國宏 李剛 楊麗

監制:段成坤 閔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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